板蓝根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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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·产品名称:
板蓝根颗粒
- ·产品分类:药品/中成药/内科药
- ·英文名称:
- ·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34020529
- ·主要规格:10g*20袋*50包/件
- ·产品名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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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包 装:10g*20袋*50包/件
·用 途: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 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·产品说明: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板蓝根颗粒
汉语拼音:BanlangenKeLi
[成 份]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,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[性 状]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[功能主治]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[规 格]每小袋装10克
[用法用量]开水冲服。一次5-10克(含蔗糖),一日3-4次。
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
[禁 忌]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
1. 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-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 藏] 密封(10-30℃)保存。
[包 装]复合膜包装,每中袋20小袋。
[有效 期]24个月。
[执行标准]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一部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Z34020529 -
- 联系方式
- 生产企业:
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- 联 系 人:常经理
- 联系电话:0558-6483399 64828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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