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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日期: |
2012.02.27 |
有 效 期: |
2016.02.26 |
变更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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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: |
【注册号】 浙甬食药监械(准)字2012第1200018号
【生产单位】 宁波市鄞州长城卫生材料厂
【生产场所】
【地址】 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上凌村
【邮编】
【规格型号】 160×18、160×15、150×18、150×15、140×18、140×15、130×18、130×15
【产品标准】 YZB/浙甬0092-2012
【适用范围】 用于医疗机构检查口腔疾病时使用
【性能及组成】 产品采用竹质材料或木质材料制作。无菌产品应无菌;产品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,放置两周后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/kg;非无菌产品的细菌总数应≤100cfu/g,不得检出致病菌。
【备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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